2024.06.01 講說軌理(二)
- Admin
- 2024年6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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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2024年6月17日
每週一句
由講聞法所獲眾善,應以猛利欲心,迴向現時究竟,諸希願處。
現見此即極大教授,謂見極多由於此事未獲定解,心未轉故,任說幾許深廣正法,如天成魔,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煩惱助伴。
回家作業
師父說在講說完結時共作軌理時,說了一個宋朝大將曹彬三世怨的故事,是要提策我們什麼?(手抄第2冊P160-P162)
聽聞前行 【說法一定要對機】(廣海明月 第211講 00:00 – 01:53)
剛才講到「確定不疑的悟境」要得到善知識的確認,我們現在所感受到的、所確認到的,到底是清淨的還是不對的?但是有的時候,我們會覺得有百分之百的理由要沿著自己那樣的思路走,但是善知識有百分之百的理由告訴你說此路不通!這個時候要怎麼辦呢?比如說,我們就是活在自己思路的一個範圍之中,現在有一個詞好像叫「舒適區」,對吧?自己習慣的、不是那麼挑戰的,覺得這樣可能還不錯。但這樣的區域是沒法令自己成長的,老活在自己舒適的感覺裡沒法成長,必須去挑戰你害怕的。 所以由這個「確定不疑」講了這一點,供大家參考。因為我們都是希望能夠在依止法上好好修心的人,所以不要放過師父講的哪怕幾個字、幾句話,要常常放在心裡想! 所以,在談到「清淨」的這個問題上,師父說:「平常我們也曉得的,自己沒有解決問題,幫別人解決是不可能的,那麼自己解決了,那個算是清淨了。」那就是了嗎?還要有兩個條件,是哪兩個條件呢?「教理上面要有圓滿的認識,然後驗證上還有確定不疑的悟證的境界。」有了這個就可以了嗎?雖然有了這個,可是在說法的時候,也還有對機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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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學習主題 【道前基礎—講說軌理】

本週廣論原文—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(P22LL7-P22LL4)
於何等境應說不說,所有差別者。如《毘奈耶經》云:「未請不應說。」謂未啟請不應為說,雖其請白亦應觀器。若知是器,縱未勸請,亦可為說。如《三摩地王經》云:「若為法施故,請白於汝者,應先說是語,我學未廣博,汝是知善巧,我於大士前,如何能宣說。汝應說彼語,不應忽爾說。觀器而後行,若已知是器,未請亦應說。」
白話譯文
對什麼樣的對象應該宣說與不應宣說的差別:如《毘奈耶經》中說:「還沒有祈請之前不應宣說。」在還未祈請之前不應說法,縱使祈請了,也應該觀察其學法條件;如果知道對方具備學法條件,即使沒有祈請,也可以為他宣說。《三摩地王經》中說:「為了行法施的緣故,假若向你祈請,應該要先表述:『我尚未廣泛地學過,您才是了解並擅長的人,我在大士面前,怎麼能夠宣說呢?』您應該要先這麼說,而不是驟然說法;觀察對是否具足學法條件,之後再行允諾。假如已經曉得對方具備條件,縱然未經祈請,也應當為他宣說。」

本週廣論原文—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(P22LL4-P23L1)
復次《毘奈耶經》云:「立為坐者不應說法,坐為臥者不應說法,坐於底座為坐高座不應說法,妙惡亦爾。在後行者為前行者不應說法,在道側者為道行者不應說法,為諸覆頭、抄衣、雙抄、抱肩及抱項者不應說法,為頭結髻、著帽、著冠、著鬘、纏首不應說法,為乘象馬坐輦餘乘,及著鞋覆不應說法,為手執杖、傘、器、劍、鉞及被甲者,不應說法。」返是應說,依無病也。
白話譯文
此外,《毗奈耶經》提到:「不應該對坐著的人站立說法。不應該對躺著的人端坐說法。坐在低矮的座位上,不應該為坐高座者說法。同樣的,也不應該坐在低劣的座位上,為坐在華美座位的人說法,不應該走在後面,為走在前面的人說法。不應該走在路邊,為走在路中央的人說法。對於用衣物等蓋住頭部、將衣服下褶撩折過膝、衣服垂掛於兩肩、雙手在胸前叉抱及雙手向後交握後頸的人,都不應為其說法。對頭上結髻 ,以及戴帽子、佩戴寶冠、戴著花鬘 、以頭巾裏頭的人,不應該為他們說法。手持鉞斧,以及身披鎧甲的人,不應為他們說法。」當與上述狀況相反時,便可以為其說法,這是在聽眾沒有生病的前提下的原則。
*師父開示:《 謂未祈請不應為說 》
本週廣論原文—於完結時共作軌理 (P23L2-L6)
於完結時共作軌理者。由講聞法所獲眾善,應以猛利欲心回向現時究竟,諸希願處。若以是軌講聞正法者,雖僅一座亦定能生如經所說所有勝利。若講聞法至扼要故,依是因緣,則昔所集於法法師,不恭敬等一切業障,悉能清淨,諸新集積亦截其流。又講聞軌至於要故,所講教授於相續上,亦成饒益。總之先賢由見此故,遂皆於此而起慎重,特則今此教授,昔諸尊重殷重尤極。
白話譯文
聽聞及講說完結時,共通應該進行的軌理。透過講說及聽聞所生的善業,應以強猛的渴求心,迴向眼前與究竟的希願處。如依照這樣的準則來宣說與聽聞佛法,即使只有一場開示,也必定能生出如經典所說的眾多利益。把握了講聽正法的扼要,能夠淨化往昔不恭敬法及說法師所累積的一切業障,新積累的業障也能阻斷其延續。因為把握了講說正法的扼要,所以宣說的教授能裨益身心。往昔所有勝妙士夫們由於見到這一點,並遍都非常看重講、聽二法,特別是本教授的先輩上師們,對此更是尊崇備至。
本週廣論原文—於完結時共作軌理 (P23LL7-P22L4)
現見此即極大教授,謂見極多由於此事未獲定解,心未轉故,任說幾許深廣正法,如天成魔,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煩惱助伴。是故如云初一若錯乃至十五。故此講聞入道之理,諸具慧者應當勵力。凡講聞時,下至應令具足一分。講教授前第一加行,即是此故。恐其此等文詞浩繁,總略攝其諸珍要者,廣於餘處應當了知。教授先導已宣說訖。
白話譯文
這門法類是相當重大的教授,因為見到太多人對此未能獲得確定的認知,沒有轉變內心,結果無論宣說再多的深廣大法,就像天神變成魔鬼一般,佛法反而成為生起煩惱的助伴。所以就像說「如果初一弄錯了,將一直錯到十五」一般。具足智慧的人,應當努力於此——令講說與聽聞成為修道的內涵,使得每一次講說與聽聞,至少都能具備最起碼的一分條件,因為開講教授前的最佳前行準備,就是講聞軌理。由於擔心文辭過繁,在此只總攝出最精華寶貴的部份。廣泛的內容應當從其他典籍去了解。教授的前行已宣說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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