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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8.03 親近善士(四)

  • Admin
  • 2024年8月3日
  • 讀畢需時 4 分鐘

已更新:2024年8月16日


  每週一句

  • 《四百論》曰:「說正住具慧,希求為聞器。不變說者德,亦不轉聽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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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廣論第29頁第2行提到:「若完具者應修歡慰 」。師父在開示時,為什麼要我們要注意「修」這個字?師父教我們如何「修」可以得到最大利益?(手抄第2冊P278L10-P280L6)




  聽聞前行 修行全靠善知識廣海明月 第446講 04:26 – 05:51)

那麼這個關鍵在什麼地方呢?就是自己能不能了解如何做一個修學佛法的佛弟子,以及能不能找到相應的善知識。所以在佛經裡面,從《阿含》一直到《華嚴》,當然隨便、隨處經常可以看得見佛教誡我們善知識的重要。說《阿含》裡面有這麼一段公案:有一天阿難在這個靜坐當中,思惟佛法的過程當中,他就想:「佛常常說這個善知識的重要,這是一點都沒有錯,沒有善知識啊,是我們不可能懂。」所以他就跑得去問佛,說:「佛陀啊!你老人家常常開示我們善知識重要,這我想想一點都沒有錯,所以我覺得這一大半,我們修行一大半要靠這個善知識啊!」佛的回答很有意思,說:「阿難哪,你錯了。」「嗯,怎麼錯呀?」佛陀說:「不是一大半,全部要靠善知識!」「哦!全部要靠。」小乘喔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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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本週學習主題 道前基礎—親近善士】


本週廣論原文—能依學者之相 (P28L2-L6)

第二能依學者。《四百論》曰:「說正住具慧,希求為聞器。不變說者德,亦不轉聽者。」《釋論》解云:「說具三法堪為聞器。若具其三,則於法師所有眾德,見為功德不見過失。猶非止此,即於聽眾所有功德,亦即於彼補特伽羅,見為功德非見過失。若不完具如是器相,說法知識雖極遍淨,然由聞者過增上故,執為有過,於說者過,反執為德。」是故縱得完具一切德相知識,然於其師亦難了知。若知彼已能親近者,必須自具是諸德相。

白話譯文

第二能依的弟子需要甚麼條件?《四百論》中說:「心正住而不偏執、具足分辨善說、惡論的智慧,以及希求善說的精進,具足這三個條件的聽聞者,稱為具備法器的條件。如果具備這些條件,不會把說法師的功德看成過失,也不會將其他聽眾的功德看成過失。」 在《四百釋論》中提到,「俱備三種條件的人,就堪能成為聽聞的法器。如果具備這三種條件,就會將說法師的眾多功德觀為功德,而不會看成過失;不僅如此,也會將聽聞者的諸多功德觀為功德,而不會看成過失。如果不具備這些法器的條件,即使說法的善知識所說之法圓滿清淨,然而由於聽者本身的過失,也會認為說法者是有過失的人;反而會將說法師的過失錯認為功德。」因此,縱然訪得了齊備一切條件的善知識,也難以認出他具足圓滿條件。要能認出這樣的師長而依止,就必須自己備齊這些條件。


  本週廣論原文—能依學者之相  (P28L7-LL5)

其中正住者,謂不墮黨類,若墮黨執,由彼蔽覆不見功德,故不能得善說妙義。如《中觀心論》云:「由墮黨惱心,終不證寂靜。」墮黨類者,謂貪著自宗,瞋他法派。應觀自心,捨如是執。《菩薩別解脫經》云:「應捨自欲,敬重安住,親教軌範,所有論宗。」

  白話譯文

弟子的德相,第一是正住,是指沒有偏執。若有偏執,就會被它蒙蔽而不能看見功德,所以無法獲得善說的義理。如《中觀心論》所說:「內心被偏執所苦,終究不可能證得二種寂靜涅槃之道。」所謂偏執,是指貪執自己的宗規,而仇視其他法派。初學者大多數由於過去的習慣而傾向於貪執,所以必須省察自心相續,拋棄這樣的偏執。《菩薩別解脫經》中說:「應當捨棄自己的主張,敬重並安住於親教師與軌範師的教導。」

  本週廣論原文—能依學者之相   (P28LL4-P29L1)

若念唯此即完足耶,雖能正住,若無簡擇善說正道,惡說似道,二事慧力,猶非其器。故須具慧解彼二說,則能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。若念僅具二德足耶,縱有此二,若如畫中聽聞法者,全無發趣,仍非其器。故須具有廣大希求。釋中更加敬法法師,屬意二相,開說為五。若如是者可攝為四:謂1.於其法具大希求,2. 聽聞之時善住其意, 3於法法師起大敬重, 4.棄捨惡說受取善說。此四順緣謂具慧解,棄捨違緣謂正直住。

若想:「這樣就足夠了嗎?」雖然正住,如果缺乏分辨善說清淨道與惡說相似道二者的慧力,仍然不堪為法器。所以必須具足能理解上述二者的智慧,以此捨棄沒有意義的方向,獲取真正的利益。如果這麼想:「只須具備這兩者便足夠嗎?」即使具備這二者,但如果就像畫中的聽者毫無行動,仍不足為法器,因此必須心懷熾烈的希求。 《釋論》中又再加上恭敬法與說法師,以及傾心專注,說為五項這僅是開合不同所致。如此則可歸納為四點:1.熾烈地希求佛法、2.聽法時全神貫注、3.深切地敬重法與說法師、4.棄捨惡說而受持嘉言。這四點的順緣為具足智慧,棄捨違緣則是正住。


  本週廣論原文—能依學者之相   (P29L1-L4)

是諸堪為尊重引導所有之法,應當觀察為具不具。若完具者應修歡慰,若不具者須於將來能完因緣勵力修作。故應了知能依諸法,若不了知如是德相,則不覺察,由此退失廣大義利。

弟子能否成為善知識所引導的法器,應該觀察自己具不具足這些條件。假如具足了,應該修習歡喜,如果還不具足,則須勤奮修集未來能完備的因緣。所以應該了知弟子的這些條件,如果不知道這些條件,則不會探尋省察,從而喪失廣大的利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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