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03.15 修習軌理(五)
- Admin
- 3月16日
- 讀畢需時 6 分鐘
每週一句
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,悉應憶念,了知其中,應不應行,於進止時,一切皆應安住正知謂我現前正行如是,若進若止。若如是行,則現法中不為罪染,沒後亦不墮諸惡趣,諸道證德未獲得者,即住能得正因資糧。
回家作業
為什麼正知而行,就能「不為罪染」、「不墮諸惡趣」?(手抄第4冊P45L4 - P47L4)
聽聞前行 【改變自心,嚐到修習佛法的甜頭】(廣海明月 第151講 00:00 – 02:21)
如果有時間來反省的話,好像湖水,靜靜的時候才能夠映出天上的星星和月亮,我們內心也是。寧靜了之後,才會發現自己生命中更深一層的問題。所以步調不能太快、太雜亂、太匆促,因為這樣,我們就無法關注內心、無法看那些念頭。在二六時中的工作中、學習中,在家庭中、大大小小的這些事物之中,請大家要稍微放緩一下腳步。放緩腳步做什麼呢?凝視一下自己的心。要記得三界中最恐怖的就是內心了!因為最痛苦的根本存在於內心,所有的痛苦的來源,是我們並未調伏的心。 佛菩薩來到世間告訴我們這樣的真理,我們在內心中能夠樹立這樣的見解,反覆地去練習的話,自然會嚐到修習佛法的甜頭。你會發現:實際上改變內心比改變外境容易多了,因為他人的心是很難把握的。我們如果靜下來看一看自己的心,每天看一看、每天看一看!大事看一看、小事看一看、凡事都看一看!我們就會越來越熟悉自己的心,會熟悉自己對境的那個套路,你會知道這個事情來了我會怎麼想,是怎麼發生的,然後把它那個方向變成是向內調伏,馴服我這顆未馴服的心;讓良善能夠生起來、寬恕能夠生起來;對他人慈悲,對父母親啊、師長、三寶,甚至一個陌生人、一個他有情,我們都應該恭恭敬敬地對待。這樣的話,就不會產生很多雜亂的、痛苦的這些因。所以每天起來的時候,如果提一下這樣的正念,這樣一天的生活之中我們就會少造很多惡業,因為我們會有一個正知力在關照自己的三業。
上次課程回顧
成佛地圖

本週學習主題 【道前基礎—修習軌理】


本週廣論原文—正知而行 (P47LL3-P48L1)
正知而行者有二,一、何為所行事,二、於彼行正知。初中有二,謂五行動業及五受用業。其中初五之1.身事業者,謂若往赴所餘聚落餘寺院等,若從彼還。2.眼事業者,一若略睹,謂無意為先,見種種境。二若詳瞻,謂動意為先,而有所見。3.一切支節業者,謂諸支節,若屈若伸。4.衣缽業者,謂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缽。5.乞食業者,謂飲食等。
白話譯文
第二種資糧,是正知而行,可分成兩部分: 一、何為正知所行之事:指隨時覺察正在做的事,而且正確地知道什麼是該做的及不該做的。二、在其中行持的正知:指對於所該做的事情,要保持著正念正知去做。 一、何為正知所行之事有五種行動業與五種受用業。 五種行動業:1.身業:是指往返於其他城鎮與寺院等。2.眼業:有①事先未存心想看,不經意地稍稍瞥見種種外境,與②事先作意而詳細瞻視觀看。3.一切肢節之業:指各肢節的伸展與踡屈。4.衣缽業:指使用與持有三法衣及缽。5.乞食業:指飲食等。
本週廣論原文—正知而行 (P48L1-L7)
寺內五種受用業中,1.身事業者,若行謂往經行處,或往同法者所,或為法故行經於道。若住謂住行處,同法親教,軌範尊重,似尊等前。若坐謂於床等上結跏趺坐。2.語事業者,謂若請受,曾所未受,十二分教,分別了解。諸已受者,或自誦讀,或為他說,或為引發正精進故,與他議論所有言說。3.意事業者,謂諸默然,若於中夜而正眠臥,若赴靜處,思所聞義。若以九心修三摩地,若正勤修毘缽舍那,或於熱季極疲倦時,於非時中起睡眠欲,略為消遣。4.晝5.夜二業者,謂於永日及初後夜,不應睡眠。此亦顯示身語二業,言睡眠者,顯示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。
白話譯文
五受用業:指在寺院內的言行舉止,包括: 1.身業:分行、住、坐三方面。行:包括去經行處、法友處、或為法而行等威儀。住:與法友、親教師、軌範師,上師或相等於上師的善知識共住或面對時的行儀。坐:指在床等座位上結跏趺座。 2.語業:指請受未曾學習過的十二分教並徹底精通,或讀誦已經受學的經論,或為他人開示,或者為了引發精進而同他人討論時的言語。 3.意業:是在中夜入眠,或者前往幽靜之處思惟所聽聞的法義,或者以九住心修習三摩地(定),或是勤修毘缽舍那,在以上狀況靜默不語。或在熱季疲倦時,消除非正常時段的睏倦睡意。 4.白晝業、5.夜晚業:是以白晝與初夜、後夜不眠來說明,這也說明了身語二種業。而提到「睡眠」,則只說明夜間之業以及意業。
九心:九住心。初修業者獲得奢摩他前必修的九種心:內住、續住、安住、近住、調伏、寂靜、最極寂靜、專注一境、平等住。
十二分教:又名十二部經,含攝一切佛經的一種分類:契經、應誦、授記、諷誦、自說、因緣、本事、本生、譬喻、方廣、希法、論議。

本週廣論原文—正知而行 (P48L8-L10)
於此十事正知行者,謂隨發起若行動業,或受用業,即於此業先應住念,不放逸行。由彼二種所攝持故,應以何相而正觀察,如何方便而正觀察,即以是相,如是方便觀察正知。
二、於彼行正知。對這十件事正知而行,當發起行動業或受用業時,從一開始就在那件事當中安住正念,不放逸而行。由安住正念及不放逸而行這二者攝持,對所行之事,應該以什麼及方式去作觀察,就依照這樣的行相及方式觀察而清楚了知。
本週廣論原文—正知而行 (P48L10-P49L2)
此中復有四種行相,1.初謂於其身事業等十種依處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處以是行相,如是觀察,譬如於其往返事業,如律所說,往返行儀,正了知已,即於其時正知現前,行如是事。2.二謂於其何種方所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方,以是行相如是觀察,譬如行時,應先了知沽酒等處,五非應行,除此所餘是可行處,於彼彼時,安住正知。3.三謂於其何等時分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時,以如是相如是觀察,譬如午前可赴聚落,午後不可,既了知已,即如是行,爾時亦應安住正知。
正知而行可由四種行相去觀察。 1.事項 對於身事業等十種內容,應該以什麼行相、如何觀察,便對所做事,以那種行相,如是觀察。譬如對於往返之業,如律典所說的了知往返威儀之後,屆時(在往返時)就應觀察:「現在應該做這些與那些…」。 2.處所 對於所要去的地方,應該以什麼行相、如何觀察,就以那種行相,如是觀察。譬如行走時,應先了知不應去酒家等五種處所,以及前往此外其他處所的情形,然後便在那時候安住正知。 3.時段 在什麼時候,應該以什麼行相、如何觀察,在那個時候,就以正確的行相,如是觀察。譬如了知上午可以前往聚落,午後則不可,其後便應如此照做,並安住在正念正知中。
五處所:即酒女、青樓女、賤民、王宮、屠戶等五處
本週廣論原文—正知而行 (P49L2-L6)
4.四於所有此諸事業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應於其爾所事業,以如是相,如是觀察,譬如宣說行時應當極善防護而入他家,所有此等行走學處,悉當憶念。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,悉應憶念,了知其中,應不應行,於進止時,一切皆應安住正知,謂我現前正行如是,若進若止。若如是行,則現法中不為罪染,沒後亦不墮諸惡趣,諸道證德未獲得者,即住能得正因資糧。
4.行為 對於所有的行為,應該以什麼行相、如何觀察,便對這些行為,以這樣的行相,如是觀察。譬如宣說:「出家眾在進入他人家中時,應當善巧防護自己的心念、行儀」等,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,就應當憶念這些所有行走的學處。 (總結) 總之,應當憶念晝夜所有的威儀,了知其中應作與不應作,在進止之際,都想到:「現在正應進行此事或遮止此事。」一切都應在正知而行的軌理中,安住在正知。 (利益) 瑜伽師地論等有提到,如能這樣正知而行,今生不會被罪墮所染污,死後也不會墮入惡道;對還沒有證道、功德尚未圓滿的修行人來說,秉持正知而行,就是獲得正因証道功德的正因資糧。
分享討論時間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