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2026.09.19 業果(十二)

20小时前
讀畢需時 5 分鐘

每週一句

  • 學了法是專門當做照妖鏡看別人,看看所有的人都是妖怪。除了這個以外,然後自己我慢心是越學越大,那個大得不得了!跑到任何地方,看看他不對,看看他不對;只有一個地方沒看見,應該看的地方就是沒看見。

  回家作業

  • 師父在開示「三輪體空」時,告訴我們三輪(能施之我、受施之人、所施之物)中,那一個可以產生特別大的力量?(手抄第7冊P267-P268)





  聽聞前行 聽聞佛法後,不要急著講道理】廣海明月 第565講 04:18-07:08

然後師父說:「在這裡再說一遍」的所詮是什麼?你們能答上嗎?就是:「大家千萬不要講道理!」這是什麼意思呢?就是聽了聽聞佛法的軌則和為什麼這樣聽之後,不要就只是講道理,對不對?那麼「大家聽了這個道理」要做什麼呢?「看看哪!」看看什麼?觀察內心和這樣的聽聞軌理相不相應,師父說:「是不是你心裡面相應不相應」。然後接著師父就讚美說:「這個才是,這個才對!」 如果我們在聽聞前行的時候,注意自己有沒有思惟聞法勝利,有思惟了之後就是相應,對吧?如果思惟之後,心意再轉成像聞法勝利所說的那種勝利想,比如歡喜、感動、殷重、恭敬等等,然後接下就可以用這幾句話說:「這才是對的。」什麼做對了聽聞前行 那如果不做這個會怎樣呢?師父說:「否則的話,就越走越遠,越走越遠!」因為從初一就錯了,哪裡錯了?就是思惟聞法勝利這個準備就已經沒有準備了,所以一開始就錯了。一開始錯了是什麼錯了?就是方向錯了,沒有朝著恭敬和向內調伏的方向去。那沒有朝著這樣的方向,會朝哪裡去呢?就自己原來的老習慣、法鏡外照,或者不恭敬、不專注、散漫,這些東西就湧上來了。 接著到「二講說軌理,三於完結時共作軌理。」然後師父就略講:「它為什麼先聽後講呢?」說:「你聽,自己會了,」注意!「體會了,那個時候才可以講給別人聽。現在我們自己不會,先講給別人聽,」會怎樣呢?師父說:「這是一個大遺憾。」為什麼遺憾呢?就入寶山啊,空手而歸,一個寶貝都沒拿回自己的相續裡邊。因為佛法就是寶藏嘛!要把這樣的寶藏在自己的相續裡能夠觀察,能夠搬到自己的相續裡去實踐,這就是自家寶貝了,對不對?所以「體會了」就是自家能用得上,自己能用得上


  上次課程回顧




  成佛地圖


  本週學習主題 共下士道—決擇業果】


本週廣論原文—決擇業果 (P133L3-LL2)

由所依門故力大者。謂如鐵丸小亦沈水,即彼成器雖大上浮,說智不智所作罪惡,而有輕重。此因相者,《涅槃經》說,諸愚癡者,如蠅粘涕不能脫離,雖於小罪不能脫離。由無悔心不能善行。由覆藏過,雖先有善為惡染污。故應現受異熟之因,變為極重那落迦因。又如少水投鹽一掬,則難飲用,或如欠他一文金錢,不能還償,漸被逼縛受諸苦惱。又說五相,雖是當感現輕異熟,能令熟於那落迦中,謂重愚癡,善根微薄,惡業尤重,不起追悔,先無善行。故說輕微是指智者,能悔前失,防護後過,不藏諸惡,勤修善法,諸惡對治,若不修此妄矜為智,由輕蔑門,知而故行,是為尤重。《寶蘊經》亦說:「三千所有一切有情,皆入大乘,具輪王位,各以燈燭器等大海,炷如須彌,供養佛塔,其福不及出家菩薩,於小燈燭塗以油脂,持供塔前,所得福德百分之一。」此中意樂,謂菩提心及其福田俱無差別,然所供物,殊異極大,是所依力極為明顯。

白話譯文

第二、從所依身之門而力量強大

1.智者和愚者的輕重差别 鐵丸即使很小,也會沉入水底;如果將它做成容器,再大也能浮在水面上。與此相同,說到愚者與智者所作的惡業,也有輕重的差別,其中原因在《大般涅槃經》中說:「愚癡不智之人造罪,如同蒼蠅沾黏在鼻涕上無法脫離、抽身一般;即使是微小的過失也無法擺脫、懺悔,而且對先前的過失沒有悔意,所以無法行持任何善業。由於藏匿、隱瞞過失,因此雖然有先前的善業,也會被惡業玷汙染濁。所以在現今這一生承受異熟果的因、也會轉變成為後世承受極其深重的地獄痛苦。另外,就像如果在一小碗的少許水中投入一把鹽,就會很難下嚥;又好比力弱小的人向他人借貸一枚金幣,而未能儘快償還,以致利息增加直到無法周轉,被債務緊緊纏身而受苦。另外在五種原因條件下,現在這一生將要承受的輕微異熟果,也會轉而在地獄中成熟,即:生性愚癡、善根微小、惡業深重、沒有懺悔清淨、從未行善。」與此相同,說到愚者與智者所作的惡業,也有輕重的差別,因此是對能追悔先前的過失、防護未來、不隱瞞惡業,並且行持其對治品善業的智者,才說是輕微;如果不行持這些,以輕忽的心態明知故犯,還自詡為智者,則是重業。 2.具有戒律的輕重差别 《寶蘊經》也提到,「三千大千世界的一切有情都進入大乘,並且擁有轉輪王的王位,即使各以容器寬廣如海洋,燈芯大如須彌山的油燈來供養佛塔,也比不上出家菩薩在燈芯上塗油脂,拿到佛塔前供養的福德的百分之一。」雖然其中菩提心的意樂以及福田方面都沒有差別,而且供品差異極大,但明顯是在家菩薩與出家菩薩的所依身的力量所致。


  本週廣論原文—決擇業果  (P133LL2-P134L5)

由是道理,則無律儀與有律儀,同是有中,具一具二具三之身,修行道時,顯然後後較於前前,進趣優勝。如諸在家修施等時,受持齋戒律儀而修,與無律儀所修善根,勢力大小,亦極明顯。《制罰犯戒經》說,較諸世人,具十不善,經百歲中,恆無間缺所集眾惡。若有比丘毀犯尸羅,仙幢覆身,經一日夜,受用信施,不善極多,亦是由其所依門中,罪惡力大。《分辨阿笈摩》亦云:「寧吞熱鐵丸,猛燄極可畏,不以犯戒身,受用國人食。」通說犯戒及緩學處。敦巴仁波卿云:「較依正法所起罪惡,十種不善,是極少惡。」現見實爾。

  白話譯文

以此類推,是否具有戒律,以及縱使都具有戒律,具有一種、兩種、三種律儀的所依身,在修道方面,比起前者,,顯然越是後者進展幅度越大。而且例如俗人行持布施等時,具有八戒等律儀而做,以及沒有戒律而做,二者的善根力量大小,顯然也相差極大。 3.破戒的罪惡 《制罰破戒經》中說,比起一位做盡十種不善的人,在一百年內持續不斷地累積罪惡;破戒的比丘如果在一天之内披上仙人幢相而受用信施,他的不善業會更多,這也是由於所依身之門而導致惡業力量強大。(後者是依著正法而形成的重大惡業,前者則不是如此。)《分辨教》中也說:「破戒、不正確守戒的人,寧可吃下冒著烈焰的鐵丸,也不應食用國人施捨食物。」這是同時針對破戒與疏忽學處兩者而言。 4.歸結依於正法而成為重大的道理 敦巴仁波切曾說,依著正法而成的惡業以外,十種不善其實是微小的惡業。


  本週廣論原文—決擇業果  (P134L6-L7)

由事物門故力大者。施有情中正法布施,供養佛中正行供養,較諸財施財物供養,最為超勝,此是一例,餘皆應知。

  白話譯文

從事物之門而力量強大:施捨有情當中的法施,以及供養佛陀當中的修行供養,遠比施捨財物與財物供養更加超勝。以此為例,其他也都應當了知。





  分享討論時間


©2026 北23秋991班幸福列車 版權所有

bottom of page